
盈江县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信息(2025年第三期)——盈江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精神,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包括: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用人单位相关具体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一)盈江县医疗保障局1个岗位
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协助整理归档文件资料;协助安排会议和会议设备等;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协助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薪资待遇:
1、1770元/人/月;
2、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岗位要求:盈江县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者优先;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工作地点:盈江县医疗保障局(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95号)
联系人:李俊峰 联系电话:15368656998
(二)盈江县应急管理局2个岗位
招聘岗位:应急指挥中心1人、防汛办1人
岗位职责:1.应急指挥中心岗位职责:协助做好应急装备及业务系统的管理维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县应急管理局重要紧急信息接收和报送工作;协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2.防汛办岗位职责:协助处理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协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薪资待遇:
1、1770元/人/月;
2、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岗位要求:盈江县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的职业素养;能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
工作地点:盈江县应急管理局(盈江县行政中心二楼223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28841988
(三)盈江县融媒体中心2个岗位
招聘岗位:新闻宣传1人、高山台站值守1人
岗位职责:负责新闻采编发工作;负责发射台站安全播出的值守。
薪资待遇:
1、1770元/人/月;
2、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的职业素养;
新闻宣传岗: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新闻学、视角传达设计等专业人员优先;高山台站值守岗:通信工程、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人员优先。
工作地点:盈江县融媒体中心(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242号、盈江县允燕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联系人:罗仁严 联系电话:13988255396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安置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进行二次安置,同一人员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优先安置退出后难以市场化就业的大龄(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审核安置条件。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盈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56号,联系电话:8181517)审核安置条件。
(二)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分别到用人单位地址进行现场报名。
(三)面试。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3月6日。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